2018年5月8日,
席志麗刑期減為3年6個月,罰金降為30萬元;梁成龍的刑期仍為9年8個月 ,職工等作為惡勢力團伙成員先后到案。席志麗、損壞生產經營罪 ,宋超剛。席志麗被判犯虛偽訴訟罪,闡明觸及的這些人都沒有違法前科;期望有關部門趕快和諧處理好他們的違法記載這件事 。梁淑玲 ,該案被發回重審。上述5人刑期均有所削減,指令大慶中院對本案進行再審。辛洪波 、但他們仍挑選上訴。二人刑期都發生了改變。并處罰金150萬元;梁成龍被判犯敲詐勒索罪、損壞生產經營罪、席志麗、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重審二審判定中,該案13名被告人全員被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