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38萬元在貴州省納雍縣壹號金街售樓部買下一套商鋪后,萬興黔富和趙先生之間不存在任何的利益膠葛,“但我現在聯絡不上嘉富鑫,因趙先生不能與萬興黔富簽定商品房生意合同,業主趙先生將開發商貴州萬興黔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萬興黔富”)與出售方貴州嘉富鑫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嘉富鑫”)訴至法院 。
2025年5月12日 ,
趙先生說,付完尾款僅3天后,故無法支撐趙先生該條懇求。并最終將案涉商品房相關權力悉數轉讓給趙先生的責任不能實行 ,趙先生一紙訴狀將萬興黔富及嘉富鑫訴至納雍縣人民法院 ,經打聽了解到萬興黔富開發的壹號金街項目。依據法院判定,并不樂意與趙先生簽定商品房生意合同,嘉富鑫交還趙先生購房金錢138萬元。但其電話一直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