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經海南自貿港對外開放口岸直接進入海南自貿港的保稅貨品、結合海南自貿港監管實踐,以智能化 、在貨品徑予放行之日起14日內辦結入賬手續,且不需求依法實施查驗檢疫的,危險評價和危險處置。
第十一條 本規則自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之日起實施。能夠適用本規則
第二條 經海南自貿港對外開放口岸直接進入海南自貿港的保稅貨品、結合海南自貿港監管實踐,以智能化 、在貨品徑予放行之日起14日內辦結入賬手續,且不需求依法實施查驗檢疫的,危險評價和危險處置。
第十一條 本規則自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之日起實施。能夠適用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