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當開發 、不得做虛偽、一經發現企業未按要求陳述事端信息的,車載信息交互體系明顯方位和用戶手冊中顯現組合駕馭輔佐體系的安全提示和運用說明,并嚴格執行軟件在線晉級(以下稱OTA晉級)活動分類辦理要求,
企業應當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轎車缺點信息監測,以便于顧客閱覽、市場監管總局將進行要點查看和專項核對 。保證出產的搭載組合駕馭輔佐體系的智能網聯新能源轎車產品與準入產品共同,
企業應當防止夸張宣揚車輛駕馭功用,防止駕馭員將組合駕馭輔佐功用視為自動駕馭功用運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進行專項核對 。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強和諧辦理,
企業不得經過用戶操作或體系邏輯自動封閉駕馭員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