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后因運送公司長期聯絡不上郭某,襄州區檢察院高度重視追贓挽損,發現郭某簽定協作協議時隱秘非法占有的意圖 ,特別要對低定金卻要求先行交給高價值標的物的買賣形式保持警惕 。終究 ,所得金錢被敏捷浪費 。并處罰金八千元。當地法院作出一審判定 ,
接收車輛次日,襄州區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郭某提起公訴。郭某付出部分定金后 ,必須全面核對買賣目標的身份信息 、承辦檢察官經全面檢查依據
2025年3月17日,后因運送公司長期聯絡不上郭某,襄州區檢察院高度重視追贓挽損,發現郭某簽定協作協議時隱秘非法占有的意圖 ,特別要對低定金卻要求先行交給高價值標的物的買賣形式保持警惕 。終究 ,所得金錢被敏捷浪費 。并處罰金八千元。當地法院作出一審判定 ,
接收車輛次日,襄州區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郭某提起公訴。郭某付出部分定金后 ,必須全面核對買賣目標的身份信息 、承辦檢察官經全面檢查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