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以為,李某屢次安排別人偷越國境 ,并處分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處理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逝世的;(四)掠奪或許約束被安排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變造的護照、犯前款罪,或許出售護照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經貿來往或許其他名義,并聯絡境外接應人員
檢察機關以為,李某屢次安排別人偷越國境 ,并處分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處理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逝世的;(四)掠奪或許約束被安排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變造的護照、犯前款罪,或許出售護照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經貿來往或許其他名義,并聯絡境外接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