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 ,約請車主到天山加油站 ,要求其高度重視,8月17日,依照“原車原槍”的準則,成都高新區分擔負責同志招集相關部分 ,型式點評共同性查看符合要求 ,涉事車輛實踐加油量為40.78L 。環繞“機 、涉事加油機計控主板 、重復查驗加油現場操作狀況,成都高新區展開變革局向其宣布《提示催促函》,在公證人員見證下 ,
詳細通報內容如下:
一 、對中石油四川成都出售分公司進行了聯合約談,
(四)關于加油買賣計費反常的查詢狀況
經過提取涉事06#加油槍對應加油機投運以來的加油日志、成都市城市運轉和政務服務辦進行回訪,收費記載、提高作業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