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旋在“為呈獻南京大殘殺案敵寇罪過相片事”的呈文中寫道:“(抗戰)成功以來,
1946年
在面臨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
關于南京大殘殺案的詳細詢問時
罪過滔天的主犯谷壽夫公開狡賴:
“在南京只要一個星期,苦苦等候
有兩位愛國青年的拳拳愛國之情
……
遠比電影愈加嚴酷
1937年12月13日
侵華日軍粗野侵入南京
制作了慘無人道的南京大殘殺慘案
1938年1月
羅瑾為了養家糊口 ,”

△吳旋向南京市暫時參議會提交的“為呈獻南京大殘殺案敵寇罪過相片事”呈文。擔任侵華日軍的后勤保障作業 ,使殘酷敵寇得以明正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