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0歲孩子不幸溺亡,如悲慘劇不幸產生 ,必須增強安全認識和監護認識,盡到教育和維護責任,伙伴可活躍采納呼救、謹防意外事故產生。
河源市平和縣法院經審理以為,其時 ,未成年伙伴并非法律規定的法定救助責任主體,
之后,要求補償。
經辦法官指出,》)
家長應盡到更緊密的監護責任,在小明溺水時,并非負有法定救助責任的主體(原標題《10歲孩子不幸溺亡,如悲慘劇不幸產生 ,必須增強安全認識和監護認識,盡到教育和維護責任,伙伴可活躍采納呼救、謹防意外事故產生。
河源市平和縣法院經審理以為,其時 ,未成年伙伴并非法律規定的法定救助責任主體,
之后,要求補償。
經辦法官指出,》)
家長應盡到更緊密的監護責任,在小明溺水時,并非負有法定救助責任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