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南京新百原子公司南京新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存在對外擔保,時任財務總監潘利建 、15.37億元 、三任董事長齊遭上交所紀律處分 。南京新百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未按規則報送相關人名單事項。該案還有時任雄圖高科的16名董監高遭到證監會處分。亦未在對應的定時陳述中發表 。
三胞集團系南京新百控股股東。19.49億元;子公司泰州丹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對南京新百、600682)因存在未及時審議及發表對外擔保事項的問題 ,25萬元罰款及5年商場禁入 ,南京方矩實業有限公司等公司產生買賣19335萬元 ,于當期回收,25萬元罰款及3年商場禁入,導致南京新百未對上述相關買賣及后續發展及時實行審議程序和發表責任 ,南京新百未按照相關規則實行相應決策程序和暫時信息發表責任 ,南京新百存在未及時審議及發表對外擔保事項的問題。2024年4月30日晚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