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通訊員羅瀟 、隨后民警將汪某帶往武漢市漢陽醫院醒酒中心,快篩棒提示該駕馭員有酒駕嫌疑。該男人兩年前就因醉駕被撤消駕照 ,涉嫌醉酒后駕馭機動車。民警發現該男人竟是“慣犯”——2023年6月就曾因醉駕被查辦 ,現在竟又無證醉駕上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醉酒駕馭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定見》規則 ,
【責任編輯:劉建維】車窗剛降下 ,
在進一步核對汪某身份信息時,經檢測,其行為契合從重處分狀況 ,汪某在駕馭證撤消后醉酒后駕馭機動車,該車駕馭員汪某檢測成果為103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馭機動車違法行為。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

當晚8時31分,汪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27.86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