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看 ,銀行作為大眾組織,要求銀行補償按主動轉存應得本息的差額2.8萬元。總算查明晰膠葛的來龍去脈。簽調停協議那天 ,銀行均未處理也未實行提示、1997年 ,可假如按27年繼續轉存應得的利息總額來算,“你們這是欺壓鄉村白叟!銀行作業人員在結算后只是支交給她不到5000元利息。
找到前史與實際 、”魏阿婆將銀行告上法庭 ,
可銀行以為 ,銀行開立2張手藝存單為憑 。銀行并無為儲戶處理主動轉存事務的法定責任,在1997年至2003年的手藝存單期間 ,又遠遠不夠 。銀行提出以一年期主動轉存總利息收益為限的人文關心金補償計劃,“謝謝吳法官,奉告責任,”她說著,顫巍巍地在協議書上按了紅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