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理查明:
一、納賄贓物已悉數追繳,上繳國庫 。納賄現實 。其他公司因資金鏈斷裂無力返還出資款,納賄一案。未對資金運用施行監管。并處分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并處分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副總經理宋全安國有公司人員瀆職、違反規定以明股實債的方法出資5000萬元,8月15日
經審理查明:
一、納賄贓物已悉數追繳,上繳國庫 。納賄現實 。其他公司因資金鏈斷裂無力返還出資款,納賄一案。未對資金運用施行監管。并處分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并處分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副總經理宋全安國有公司人員瀆職、違反規定以明股實債的方法出資5000萬元,8月15日